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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今年“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申请工作业已启动
2008-04-01 09:14  文章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申报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通知》(桂商建发[200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柳州市农村市场建设,加强农村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按照国家商务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2008年度“双百市工程”已正式启动。2008年3月19日,柳州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申报双百市场项目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
  一、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的申请条件是(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一)企业侧重于产品流通,销售情况良好,近两年食用农产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
  (二)在城市已开办10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至少有5家超市一年食用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5%);
  (三)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
  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承办单位的条件是:
  (一)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成立,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二)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全国或者主要产销区,对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并发挥主导作用;
  (三)年成交额在本地区同类市场中位居前列。其中,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5亿元以上;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2亿元以上;
  (四)对照国家商务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进行自测的市场综合评分在120分左右。市场综合评分结果应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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