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柳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出口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加征特别出口关税
2008-06-23 10:49  文章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为保证国内春耕需求,财政部网站昨日公布消息称,4月20日至9月30日使用化肥旺季内,所有出口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这是中国今年以来第四次调整化肥类产品的出口关税,也是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整。此次加征特别出口关税后,化肥出口税率将为100%至135%不等。
  财政部认为,从总量上看中国大部分化肥品种产量充足,只要有效控制出口,完全能保证国内春耕用肥。同时也将对国内化肥价格的上涨趋势起到抑制作用。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