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县经贸局被确定为国家商务部第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 |
|
| 2009-06-08 08:46 文章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9年5月19-20日,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会议在河南省焦作市举行,在这次会议上,柳州市柳江县经贸局成为广西唯一一家被确定为国家商务部第一批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的县级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凡被确定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的县经贸局,可获国家商务部5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于综合执法各项设施、设备的添置和安装。
开展综合执法,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符合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商务部门解决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资源分散、重管理轻执法等问题的迫切需要。柳江县经贸局在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家畜屠宰管理的同时,多渠道解决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成立了专业的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大力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提供组织和物质保证。为此,柳江县经贸局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第一批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单位,也是我区唯一获此荣誉的县级单位。
下一步,柳江县经贸局将加强执法程序、文书、案件统计管理、罚没款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制度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商务执法与其他部门执法,以及内部执法与行业管理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