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商务局对外资企业进行新税法实施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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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20 09:47 文章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2008年2月柳州市商务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和跟进走访,了解他们对新税法实施的反应情况以及新税法实施对我市利用外资潜在影响。结果表明,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普遍认为新税法实施对企业今后经营有利,税收优惠不是外商投资我市的主要考虑因素,取消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对我市利用外资影响有限。
在抽样的30家企业中,目前已经享受过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企业有14家,占调查总数的46.7%,从未享受过(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有12家,占40%,这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2007年的30%下降到2008年(及以后)的25%,总数占到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86.7%,为此,新税法实施对企业未来经营有利是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较普遍的认识。在问卷调查中,外商认为选择投资柳州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市场潜力、良好的产业环境、优惠政策、良好的政务效率、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优美的自然环境,60%的回复者认为产品的市场潜力和产业环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比税收优惠重要),仅7%的回复者认为税收优惠是选择投资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我们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我市的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会有影响,但不会太大。
近年来,我市利用外资稳步发展,充分利用产业优势吸引高质量的外商投资、以不断提升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2007年,我市新批外资项目37个,合同外资3.1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823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7%、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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