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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指南
2008-03-18 09:39  文章来源:柳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年检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外汇管理局。
  二、年检企业:2007年12月31日前在柳州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仅参加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年检。
  三、年检材料提交时间: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四、年检材料提交地点:市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统计局在各局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窗口办理;市外汇管理局在人民银行5楼服务大厅办理(市解放北路47号,三中路口)。
  五、各部门需提交的年检材料:
  
  市商务局
  1、登陆http://www.lhnj.gov.cn,录入年检数据;
  2、联合年检报告书;
  3、批准证书原件;
  (年检不收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在柳州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和颁布许可证的项目,均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由企业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X年X月X日”并加盖企业公章。凡有照无证的经营项目,登记机关将责令企业变更;逾期不办理,直接取消该项目。
  6、分支机构须提交上一年度通过年检并加盖公章的主体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检收费:50元。)

  市财政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政登记证副本(未办理财政登记证的企业应按规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并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以及经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复印件。);
  3、企业2007年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采用新的会计报表格式)。会计决算报表主要包括以下表格:(1)资产负债表;(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4)利润表;(5)利润分配表;(6)现金流量表;(7)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8)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年检不收费)

  市国税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在柳州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发票领购簿》;
  4、已通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变更表(涉及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表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供)。
  (年检不收费,但涉及更换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收工本费---换芯6元、换外壳加14元)

  市地税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在柳州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地税发票准购证。
  4、已通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对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先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后,再参加联合年检。)(年检不收费)

  市统计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统计管理登记证副本。
  (年检不收费)

  市外汇管理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含附表及文字说明);
  3、外汇审计报告及经会计师事务所签章的外汇收支情况表;
  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5、验资报告(仅限应在2007年度出资的企业提交)。
  (年检不收费)
  6、《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请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查询,下载《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数据采集方案》及《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年检时同时上报书面《登记表》及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

附:外汇管理局关于填报《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便利企业、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办理外商投资外汇业务,提高外汇监管与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安排,设计开发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由于系统上线运行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业务均需凭IC卡办理,以实现外汇局、银行、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网数据交换。因此,为将现行纸质外汇登记证及书面业务档案的相关信息转化为电子信息,国家外汇局决定在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时企业集中到外汇局办理业务期间,要求企业填报《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共15张,以下简称《登记表》),全面采集整理和核对企业基本信息及其外汇业务信息。
  根据总局统一工作部署,并结合柳州辖区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取《登记表》及填报相关数据
  (一)凡参加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查询、下载《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数据采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登记表》(EXCEL格式)。企业也可自带电子存储介质(如移动硬盘、U盘或软盘)到到外汇局业务大厅获取“方案”及《登记表》。
  (二)企业对本企业基本情况及外汇业务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在EXCEL格式的《登记表》内真实填写。《登记表》中的信息应为截至2007年末或2007年度的相关外汇业务数据,以及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的相关外汇业务数据。上述表格中,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表格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规范的审核确认。
  (三)企业应将填录好并核对后的EXCEL格式的《登记表》打印成书面表格并签字、盖章,保证电子表格内容与签字、盖章的书面表格内容完全一致。
  (四)外汇局收回《登记表》时间为2008年5月4-9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的书面《登记表》及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一同交回办理年检的外汇局。同时提交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最新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及非居民个人股东的护照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一)企业必须认真、完整、准确填报《登记表》各项内容。
  (二)企业填报《登记表》时,“投资者代码”栏目可先不填写,待企业交回所填表格后,由外汇局人员为企业生成投资者代码并补入企业提交的表格中。
  (三)未能在外汇局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企业信息,及未换发IC卡外汇登记证的企业,不得申请新的核准业务,以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四)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照常办理,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外汇年检相关要求按时到属地外汇局参检。
  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了解和咨询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数据采集工作有关问题,帮助企业准确填报相关表格数据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开设专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和处理数据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专线电话:2826754(梁艳萍)、2813045(王英华)
  附:《登记表》部分指标说明。
               《登记表》部分指标说明
  一、“填表说明”中
  (一)第2点中所列的“附表1”到“附表6”的代码表及第3、4点中的“外汇局代码”及“企业行政区域代码”可从总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查询获取。
  二、《表一》中
  (一)“外汇登记有效期至”栏填写“长期”(如可用文字描述的情况)或“100年”(如需填写数字的情况)。
  (二)“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项目编号” 栏不需填写,该编号将在系统上线后由系统生成。
  三、《表三》中
  “境外机构登记编号”、“境外个人登记编号”、“境内个人登记编号”栏不需填写,上述编号将在系统上线后由系统生成。
  四、《表八》中
  “历次投资现汇出资额度”=“已开立资本金帐户限额额度+尚可开立的外汇资本金帐户限额额度”
  五、《表九》中
  “到期日期”填写“用完关闭”(如可用文字描述的情况)或“100年”(如需填写数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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